地产商融资渴求,催生出各类融资方式。对缺乏资本市场融资能力的房地产开发商来说,通过在建项目或者储备地块进行融资,是其通常的选择。
对缺乏足够资金进行项目前期开发的开发商来说,直接将项目转让,在土地市场价格一路下滑的情况下,不仅难以取得体增值收益,还浪费了机会成本。而选择项目合作的方式进行融资,资金提供方未必同意长期参与项目开发运作,更不愿意承担项目运作的风险。这些特殊的因素,使得开发商不得不考虑资金提供方的心理价位和合作考虑点,即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较短的时间获得稳定的收益,并快速地实现资金的撤出转移。
因此,符合境内外投机游资喜好的短期融资模式——房地产项目托管应运而生。所谓房地产项目托管,就是贷款方在资金注入的同时,由开发商对贷款方进行担保,并由贷款方参与项目的销售管理,特别是为快速回笼资金,而由贷款方与开发商协商确定低于周边同质楼盘的销售价格,实现开盘后的快速销售和资金回笼。回笼的资金优先满足于贷款偿还和利润分配。
这种短、平、快,类似于过桥贷款(bridge loan)的融资方式,对开发商来说,是多半能够接受的。项目托管融资使开发商资金压力得到缓解,能够使项目开发得以顺利推进,缩短开发和销售周期,规避楼市上下波动所产生的风险,提高资本使用效率。而贷款方通过托管参与,了解和控制项目运营风险,并通过定价机制减少了项目销售压力,大幅度缩短了销售回款周期,更能分享不少于项目总利润30%的合作收益。这一点,对流动资本来说颇为受益。
不过,项目托管制融资方式,受限于项目的具体情况。由于这一融资方式不仅取决于项目的盈利能力和前景,也与项目所在区域的楼盘销售状况密切相关,即局限于上海、北京等刚性需求较为旺盛的城市,以确保降价和优惠定价的方式能够实现快速销售。
(文/朱晓飞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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