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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晓飞   发表日期: 2008-05-21 14:53   复制链接




       3月11日,机构改革方案正式披露,建设部更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场机构改革的大幕徐徐拉开。

       此前的海内外媒体,对大部制背景下的机构改革,猜测颇多。有传闻称,除了大交通部、大能源部之外,国土、规划和建设部将组建大建设部。而现在,答案显然否定了所有的猜测。

       从建设部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委编制和人员的基本稳定,预示着此次机构改革,改革重点在服务职能和思想的转变。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思路,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被赋予住房保障的重任。我们可以从名称的转换中得到一些信息:

       一、住房保障体制的规范与落实

       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中低价商品房等具有保障属性的住房开发进度停滞不前,这已经成为民生领域的重要问题。地*方*政*府和部门利益的双重滞肘,使得中*央*政*府提出的目标难以在地方和基层得到明确、有效的落实。如何解决住房保障中的资金问题?如何将住房保障工作进度与官员政绩挂钩?这些都需要首先明确中*央与地方的责任归属。

       显见的是,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紧密联通中*央与地*方*政*府,切实承担起推进住房社会保障的职能,“踢皮球”和等、拖、要的弊端,将得到进一步的整治。

       二、城市和农村的统筹与协调发展

       从新农村建设的一号文件到此次机构改革,从减免农业税到九年制义务教育国家买单,中*央*政*府的每一步努力,都将城市和农村的统筹与协调发展,紧密联系起来。

       以往,农村地区的建设和发展,长期被轻视,成了没娘疼、没爹管的“苦孩子”。加强对农村地区的基础投入,从规划、建设和住房等方面加强引导和扶持,需要部委中的领头人,现在,建设部这个领头人终于名正言顺了。

     (文/朱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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