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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指柔   发表日期: 2007-04-15 14:28   复制链接




1.消费者与装饰公司员工私下交易。

2.提供不出被投诉方名称、地址。

3.提供不出家装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的发票或收据。

4.家装工程的价格,当事人已经在合同里约定,而又对价格提出异议进行投诉的。

5.超过合同约定的保修期的。

6.投诉人因自身不遵守适用规定导致家装工程出现问题的。

7.已经达成协议没有新情况、新问题的。

8.委托它人投诉没有委托授权书的。

9.对存在的争议无法实施质量检验的。

10.其他机构已经受理的。

11.不符合家装工程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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