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则
1、随着广大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中央空调市场日益扩大。为使家用中央空调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家用中央空调市场的经营秩序,限制不正当竞争,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上海地区家用中央空调行业营销准则》(以下简称准则)。
2、本准则以建立行业和企业的自律机制,规范行业和企业的经营行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为宗旨,是行业自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3、各企业在家用中央空调销售、安装的经营活动中,应遵循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合法经营的原则。进行有序竞争。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侵害同行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严禁经营活动中的欺诈行为。
4、本准则由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制定。修改和管理,由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家用中央空调专业委员会负责实施。监督、检查。
5、本准则须经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家用中央空调专业委员会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经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批准后生效。全体会员应自觉遵守。本准则试行六个月后,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
二 行业规范
6、家用中央空调的销售,由于在系统设计配置,施工配合等方面专业技术要求较高,为此要求家用中央空调的销售人员具有中专以上的文化知识,了解家用中央空调的设计、安装规范,熟悉销售品牌家用中央空调机的系统特性,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与用户良好的沟通能力,有热情为用户服务的精神。
7、家用中央空调的设计,由于受到房屋结构、系统的多样化、个性化等因素的影响,要求家用中央空调的设计人员具有大专以上的相关专业知识,丰富的暖通知识和制图能力,掌握家用中央空调的设计、安装规范,对设计的方案,在设计完成后的使用效果有较好的预见性。
8、家用中央空调的安装具有施工难度高。施工周期长等特点,较大部分属隐蔽工程,要求家用中央空调的施工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熟练的识图能力,熟练掌握《家用中央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具有专业施工的专业证书,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9、家用中央空调的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家用中央空调设计规范》进行,不能违反国家现行有关法令、法规。家用中央空调的设计方案必须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和经济性。
10、家用中央空调的销售过程是一个系统工程,用户必须了解销售产品的性能、施工方案及施工过程,家用中央空调的设计人员要与装演设计人员充分协商,装演配合内容和方法必须事先约定,以保证家用中央空调的系统质量。
11、家用中央空调销售企业必须从销售洽谈开始,为用户建立档案,档案包括开始设计到竣工验收的全部内容,并提供用户一份。
三 告知义务
12、家用中央空调设计人员在设计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对方案完成后的使用效果有一充分估计。家用中央空调销售人员在设计方案确认之前,应将方案的详细内容及完工后的室内整体效果告知用户。
13、家用中央空调的设计过程中,应用户要求的设计部分,设计人员应告知用户该部分的性能,特别对使用效果有影响时,必须特别说明,并得到用户的确认,确认后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二份。
14、家用中央空调的设计和安装方案确定后,应告知用户方案实施时,标准和通用设计规范的执行情况。对低于标准和通用设计规范要求部分,户内项目告知用户,并经用户确认。户外项目告知用户,由用户同有关各方进行协商,设计人员必须得到用户的明确答复。确认后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二份。
15、安装家用中央空调的企业,在工程开工前必须明确告知用户需配合的项目和配合程度,明确告知用户应承担的义务,并应得到用户明确的答复。
四 销售程序
16、家用中央空调企业的销售人员,应如实、详细介绍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形式、特点,推荐合格的家用中央空调设备,告知用户各系统品牌特点,供用户选择。根据《家用中央空调设计规范》、用户的房型和用户的要求,建议用户进行冷量确定,做好用户的参谋。严禁推销伪劣产品。
17、家用中央空调企业与用户应签署家用中央空调设备的销售合同、家用中央空调的安装合同。其内容应包含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材料明细单,明确标明设备的品牌、规格、数量,明确标明材料的品牌、规格、数量,且与实际使用的设备和材料相符合。
18、家用中央空调企业的设计人员应会同装演设计人员、用户共同确定家用中央空调安装方案及施工程序。
19、在家用中央空调设计方案中,对于用户提出的特殊要求,应明确标明,并作为验收标准。
20、家用中央空调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需要改变施工方案,必须出具施工变更单,经有关施工方和用户签字确认,方可改变施工。施工变更单应同时存人用户档案。
五 销售结束
21、家用中央空调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如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验收,其他按《家用中央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
22、家用中央空调验收完毕后,应填写《家用中央空调验收单》,经用户和施工方签字确认后,一式二份,一份交用户,一份存人用户档案。
23、安装家用中央空调的企业,必须为用户建立完整的用户档案,并保存十年。
六 维修保养
24、家用中央空调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三包期开始。家用中央空调销售和安装企业同时出具企业发票。
25、整个家用中央空调系统除主机外免费保修一年,管道风口免费保修H 1年。家用中央空调主机保修按设备生产企业的标准执行。保修期外的维修按上海家用电器协会颁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26、家用中央空调的保养必须与用户签订保养协议或在销售、安装合同中写明保养条款,其内容包括保养时间。保养方法、保养内容、保养验收及付款方式。
七 争议
27、家用中央空调销售、安装企业,在家用中央空调安装、使用效果同用户产生争议时,家用中央空调销售、安装企业应根据用户档案中书面材料与用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市、区消费者协会和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8、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收到争议后,可根据《家用中央空调设计规范》、《家用中央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用户档案中的约定,经过实际勘察,提出鉴定意见,作为调解依据。
八 附则
29、本准则经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家用中央空调专业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经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批准之日起实行。
3O、本准则解释权属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
31、本准则有不符合国家、政府政策法规的,以国家、政府政策法规为准。

踏踏实实做人,实实在在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