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是捕捉光的容器, 就如同乐器如何捕捉音乐一样。建筑形式元素中的形态、色彩、质感依托光的能量, 使我们体验到建筑在四季中的变化及一天中早、午、晚的差异。建筑设计思维的发展使光的作用愈加从室外转向室内、从功能转向精神。以造型为手段塑造建筑而建立的古典建筑的思维模式代表了古人对建筑的评判标准, 一直延续到上世纪初现代主义的诞生,光的运用大多局限在室外造型方面以突现建筑本身的立体感及建筑立面的起伏效果。随着现代主义建筑的兴起, 建筑师意识到建筑内部空间是建筑的主体, 建筑的重心转移到了内部空间的处理, 同时人工光源的开发受到了极大的推动, 室内光环境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光可以限定空间, 改变空间的性质, 通过控制亮与暗、大与小、虚与实、强与弱获得抑扬顿挫的空间连接起伏效果, 构成复合的室内光空间序列。光在聚焦视觉重点, 突出核心形态方面是其他手段所无法比拟的。
视觉焦点能打破空间均质化所造成的单一形式的视觉现象, 防止产生视觉疲劳。 同时光可催生室内不同空间的个性特征, “设计空间就是设计光”。
优秀的设计作品应注重建筑内部南.北阴阳性质光的交流和互补,通过对原建筑空间合理的改造,催生光在空间的流动和变向,赋予空间以生命之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