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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阳和   发表日期: 2007-09-06 02:40   复制链接




人们熟悉的商家类别大约有:晋商、浙商、闽商、儒商,当然还有奸商

近年来随着网络和电子商务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一股商家中的新势力——网络商家。这里的网络商家不是泛指开展过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的商家,而是特指完全或主要靠网络营销、电子商务开展业务的商家。由于网络消费者和网络消费环境的独特性,使得成功的网络商家必定是因网络而设计和打造,与简单采用一些网络营销的方式的传统商家相比,这两者间是有明显区别的。

网络商家相比传统商家具有一些明显的核心竞争优势:

1、成本优势   在当前的商品交易中,终端商家购买到的商品中往往包涵了比较高的流通成本。很少消费者知道家具城里的店面的月租金大多是数百元/平方,一个地区性报纸的版面费要几万元,一晃而过的电视广告是数千上万元/秒……而电子商务的成本要低得多,效率却高得多。因此,网络商家通常有很高的性价比。
就南京市场上装饰公司而言,同样水准的服务,网络商家通常比传统商家价格低20-30%。

2、信誉优势 由于网络传播的双向、互动性决定了网络营销做的是信誉和口碑,良好的网络舆论监督机制,使很多信息变得透明,也让诚信缺失的商家无立足之地。

3、服务优势   由于网络客户的高素质、理性消费、较好的维权意识,以及高效、良好的沟通渠道、有力的网络舆论监督机制造就了网络商家的优质服务。同时由于网络商家的强大生命力使得服务能长久和延续。
当然,由于电子商务发展时间不长,网络消费者所占总体消费者的比例还很低,以及网络市场对网络商家近似苛刻的服务要求,使得大多网络商家还没有形成足够的规模,往往缺乏足够的品牌经营能力。但随着网民的迅速增多,电子商务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商家也会得到良好的发展,必将成为更强大的势力!

网络商家也逐步成为理智消费者的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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